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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口加工区正式落户新港
管理员 2010-07-15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合肥出口加工区。这是继芜湖出口加工区之后,安徽省获批的第二个出口加工区。合肥出口加工区位于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内,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

合肥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将显著增强合肥市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构筑产业积聚新平台,提升合肥乃至安徽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申报历程

2008818日,合肥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合肥出口加工区申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申报工作。

    200893日,安徽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请示,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合肥出口加工区。

近年来,合肥坚持工业立市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区位交通和综合商务成本优势,外向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2102.12亿元,同比增长17.3%,已连续6年保持在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2749.16亿元;外贸进出口总值达64.3亿美元,进出口值在中部省会城市位列第二;招商引资总量1040亿元,同比增长33%,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

合肥是最靠近沿海地区的中部省会城市,是国家甲级开放城市、全国首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特别是近年来,位于合肥经开区内的联合利华、日立建机、佳通轮胎等一大批重点骨干企业出口增长迅猛,纷纷被总部作为面向全球的重要加工制造和出口基地。合肥经济外向度的不断提升,加工贸易和外贸出口的比较优势,为申报出口加工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89月——20107月,合肥出口加工区经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9部委联合审查,报请国务院审批。

合肥出口加工区将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经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后,由海关实施封闭式管理。

合肥出口加工区概况

   合肥出口加工区选址位于合肥经开区与肥西县合作开发的新港工业园,距合肥市区8公里,距骆岗国际机场8公里,西临206国道,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东至高压走廊、西至青龙潭路、南至云谷路、北至铁路专用线。

新港工业园创立于2008年,是合肥经开区与肥西县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原则,合作开发的工业园区。工业园一期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空间规划为“一带三区”,即滨河生态旅游景观带、合肥出口加工区、现代制造业示范区、合肥特色港口物流区。工业园内派河通江达海,规划为三级航道,铁路专用线直通港区,水陆水铁联运便捷,具有做大港口经济,打造派河工业走廊,承接产业转移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

合肥出口加工区将按“一年建设、二年起步、三年上规模”的目标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建设,主要开展出口加工业务,发展出口加工型企业,重点引进一批与国内外市场需求紧密联系的加工企业、高科技出口产品龙头企业以及出口加工企业的研发中心等。计划至2013年实现利用外资6亿美元,进出口15亿美元的目标。出口加工区建成后将直接解决就业3万人,带动区外就业15万人。

出口加工区相关政策

出口加工区是指具有“境内关外”功能的海关监管特殊封闭区域,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通关优势和环境优势,是我国目前政策最优惠、管理最简便、经济最开放的海关监管特定区域。

2009年,海关总署在全国出口加工区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使出口加工区涵盖和叠加了目前我国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和功能,拥有类同国内层次最高的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进口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所需基建物资;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出口免税。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进料保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

——入区退税。从境内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其中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区外企业可凭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审批手续。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合同备案只需管委会审批。审批手续简化为一个环节、一道手续。

——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外汇管理。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开设外汇账户不区分外汇结算账户和外汇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货物运往、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进口货物对外支付外汇,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通关模式。直通式,既货物进出口采取“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新通关模式,通关效率大大提升。

标杆——昆山出口加工区

截止目前,国务院已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64家,封关55家。其中昆山出口加工区处领先地位。

昆山出口加工区。20004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096日第一家通过国家验收,并于108日正式封关运作,成为中国首家封关运作的出口加工区。200612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和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拓展功能七个出口加工区之一。

昆山出口加工区2009年完成进出口总额417.7亿美元,同比增长18.5 %;其中出口296.9亿美元,同比增长21.9 %,占昆山市的72.8%、江苏省的14.6%,进出口和出口总量持续领先于全国各出口加工区。2009年,昆山出口加工区生产笔记本电脑6336万台,约占全球产量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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