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具体
内容
政策依据
需提供材料
办理
程序
收费
标准
时限
地点
协助部门
服务
电话
1
选址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选址意见申请报告
2、项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
3、项目位置图
预审→受理、登记→现场勘察→核发文件
无
3个工作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分局窗口
规划建设处
3679147 3683715
2
环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报告、敏感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报告立项批文、平面位置示意图)
预审→(专家评审)→受理、登记→现场勘察→核发文件
5个工作日(不含组织专家评审及修订文本时间)
3
建设工程(单体)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单体验收申请报告、厂区雨污水管网图、污水排放接管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试生产审核
试生产申请(含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落实情况)、污水排放接管证明、环评及批复意见
5
项目环境综合验收
申请报告、污染防治设施相关资料、雨污水管网竣工图、污水排放接管证明、环保监测报告、验收申请报告表或验收申请表或验收申请登记表
5个工作日